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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举报
纪律监督检查小组是滨江服务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并由总经理呈报公司审核委员会,最大程度保障独立性和客观性,主要负责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实施。
举报须知
  • 举报范围
    1、违反滨江服务《反舞弊与举报制度》、《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涉及舞弊方面的事项
    2、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
  • 举报对象
    适用于滨江服务及其附属公司的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并违反上述事项的社会各方
  • 举报责任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2、举报内容应当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陷害他人。

    3、鼓励员工、业务合作伙伴及外部相关方实名举报,举报人也可匿名或化名举报,但是应保证调查人员可以与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

    4、举报人应提供事情的基本经过,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当事人,并提供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或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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